永安市新安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叶锦森主要事迹

  永安市新安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各级税务机关的关怀下,作为事务所负责人的注册税务师叶锦森同志带领全所人员同心协力积极开展各项税务代理工作,开拓创新,树立全心全意为代理企业服务的服务理念,使事务所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了一个新水平。

  一、勤勉尽职、爱岗敬业、严于律己
  叶锦森同志既是党员又是注册税务师,他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注册税务师事业,全身心投入发展该行业。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以《共产党党章》和《税务代理人员守则》作为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勤勉尽职,严于律己。作为事务所带头人的他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提高代理人员执业素质水平作为税务代理事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大事来抓,常抓不懈。为打造一支职业道德水平高、专业素质强、符合并胜任新形势下的税务代理事业的执业队伍,根据我所现有的代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和综合能力适时的调整,使代理队伍更显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更好为代理企业服务。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我所现拥有一支长期从事代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税务、财务、经济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队伍:现已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四人、会计师资格三人、统计师资格一人、经济师资格一人,人员配置及素质结构趋于合理、精干。为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经过整合,内设税务代理部、税务咨询部、记账代理部、综合部四个部门。在紧张和繁忙的工作之余,他不忘学习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为更好地吸收新知识,适应社会变化,他亲自带领事务所的业务骨干参加税务机关举办的相关税收培训班和省管理中心组织的业务学习,到兄第单位去取经学习,定期或不定期还组织全所成员进行业务理论学习,对当前最新法律、法规文件和税收资料进行整理传阅,交流心得,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执业五年来,由于个人的努力和对注册税务师这份事业的执着,无不良职业行为记录,已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水平、很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诚信执业
  永安市新安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务代理业务范围和省管理中心的要求开展税务代理业务。目前事务所所代理的业务主要有:常年税务顾问、税务咨询、办理退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手续、所得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纳税审查,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年审、代理记账、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审核等。一向工作作风严谨的他以《税务代理人员守则》为工作准则来严格要求税务代理人员,要求全所人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诚信执业,坚持代理企业自愿为前提,确定税务代理关系,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委托代理项目和双方权利义务。2004年7月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管理中心的通知精神,他毅然决定搬出国税大楼办公,对新办公场所进行合理布置,做到清洁卫生,摆设大方;针对当前较为严峻的代理环境他清醒地认识,为社会较陌生服务行业的税务代理业不能只停留在现有“坐、等、要”的局面,这样只会使税务代理这块蛋糕越做越小。只有开拓创新,优化税务代理环境,努力拓展代理业务,提高服务的深度及广度,才能将税务代理做得更强更大;他告诫全所代理人员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树立“服务到最小处”新的服务理念。经过大家的努力,使所容所貌较以前大为改观。另外,为了让更多的企业较为全面了解税务代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一方面我们在所办公室醒目的位置张贴代理公告,另一方面利用当地的媒体广告和税务机关举办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印制宣传小册子进行广泛的宣传,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他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全所人员开会讨论当前业务开展情况,听取税务代理人员的意见反馈,共同探讨分析如何更加有效的开展税务代理工作。

  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税务代理质量
  在日常代理工作中,在执业方面,作为事务所负责人又是注册税务师的他要求执业人员遵循执业准则和遵守职业道德,本着诚信执业、服务企业、切实维护代理企业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多渠道、多方式地为代理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项目;坚持自愿委托原则,不贬损、排挤同行,更不得借用税务机关干部的职权强迫企业代理。对签订常年代理户的企业实行专人专项负责,月度汇报,按季度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现状,做到随传随到,逐户建立代理手册,全面反映常年代理活动的开展情况,也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由于一些代理客户在较为偏僻的乡镇,交通不便,他充当驾驶员与代理人员亲自到企业进行访谈;有时企业遇到一些较棘手、又模棱两可的税务上的问题,他跟我们的代理人员放弃周末休息的机会,急企业所急,亲自到企业进行指导,得到代理企业大加赞赏;对于企业反映有代表性的或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民主集中讨论,形成共识,及时回复;对企业方面,他请求代理企业对完成代理的项目和代理人员工作态度按季度进行评议反馈,定期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对我们的目前代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在2004年10月初、11月初他组织代理人员走访煤炭企业、福利企业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在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利用手头掌握的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向税务机关请示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认可。择时在10月底及12月初、12月底举办煤炭企业增值税、所得税、退税企业培训班,力邀税务机关业务部门作最新税法的讲解,使纳税企业受益匪浅,几次培训的成功举办,客户反映良好,满意率颇高。对代理业务具体操作方面,他要求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作为事务所负责人的他对每一份结论报告都认真审核,力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报告反映的内容真实有据、数据准确无误,措词是否合理,对结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代理企业,同时做好辅导工作。我所自成立以来由于严把质量关,没有因代理质量问题被税务机关或上次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这与他辛勤的努力分不开。

  四、及时请示汇报、充当税企纽带桥梁
  坚决服从行业管理,对省管理中心下达的文件通知精神和布置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完成;在日常的税务代理中,在实际代理业务中遇到的有针对性、税法不明确的重大问题或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示主管税务机关,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答复,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代理企业;对当前税务代理开展活动情况,作为事务所带头人的他及时向主管中心和当地的税务机关汇报,常与企业沟通以便第一时间掌握代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在税务机关与代理企业中间起到很好的纽带桥梁作用,客观上既维护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国家税收的权威性。
  永安市新安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将在叶锦森所长的带领下,迎难而上,发挥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信心百倍地迎接挑战,为税务代理事业作出我们力所能及的贡献!

永安市新安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叶锦森
200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