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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信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税务师毛厚明主要事迹
毛厚明,男,1940年1月出生,1940年1月出生
,1959年12月入伍,1982年7月起在税务机关工作,先后担任福清县(市)税务局股长,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纪检员、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1997年12月起在福清市税务师事务所兼任代理工作,2000年3月退休后担任改制后的福清市信佳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法人代表至今。职称为经济师,2000年2月注册执业注册税务师。现将2004年主要事迹报告如下:
一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该同志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注册税务师事业,勤勉尽职,爱岗敬业,带领全所执业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业务、税务代理业务知识,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努力拓展代理业务,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税务代理业务规程等税务代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规范税务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开展税务代理活动,使我所代理工作在克服困难中年年有新发展,不仅赢得了纳税人的欢迎和信任,而且也逐步为社会各界所认可,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在实际工作中,使自己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较好的税收政策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不仅能胜任负责全面工作,而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还能善于用人,充分发挥全所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一致,克服困难,使税务代理逐步进入健康发展轨道。他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水平,积极开展税务代理理论和业务的调查研究,发表多篇税务代理调研文章和信息报道。为行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工作中,坚持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以优质服务为宗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的执业原则,使代理业务逐步扩展,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执业行为逐步规范。在注册税务师知名度不高,代理市场尚未真正打开,面临竞争和挑战的情况下,带领全所人员,积极做好税务代理形象宣传,并能经常深入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纳税人逐步明确税务代理的公正性、独立性、有偿性,促进了纳税人自愿接受税务代理,做到与客户按照市场规则通过协议成立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能做到高效、优质服务,坚持服务原则、质量原则、自律原则,树立诚信理念,打造诚信度、公信力,认真为委托人排忧解难,及时帮助委托人解决涉税疑难问题,认真负责地依法办理,客观公正,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税收征管改革、维护税法严肃性起了一定的作用。2004年发展代理户104户,代理业务收入36.3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和权限,积极协调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取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及时为14户福利企业办理返还增值税1200多万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15户,出具审核报告19份,审核税前扣除12,430万元;代理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缴58户,出具纳税调整审核报告58份,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44.99万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96.62万元。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代理业务规程、代理工作底稿制度和代理报告三级审核签发制,认真把关,确保结论准确,质量良好,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
积极开展税务代理理论的调查研究,认真探索税务代理法制建设和执业规范。先后撰写了《浅谈税务代理市场存在问题与对策》、《企业会计制度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等调研文章和信息报道5篇;主持设计报送《税务代理工作底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审核)》(讨论稿);向中心撰写报送了多份文件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按时圆满完成中心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自身建设。为适应税务代理执业规范的需要,认真组织全所执业人员学习《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在内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执业人员的学习教育,扩充知识面,增强执业的适应性和竞争能力;带领全所人员严格遵守《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用行业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依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维护职业形象和行业信誉。
坚决接受税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做到经常主动向税务机关领导请示、汇报,与税务机关职能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取得了税务机关的理解、关心,市国税局先后二次为税务代理专门发文,安排我所参与国、地税局举办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等,依法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
福清市信佳税务师事务所
毛厚明
2005年2月23日 |